證券時報記者 張達
北京市住建委今日發布了《關於規範本市保障性租賃住房租金管理工作的北京不高通知(征求意見稿)》(以下簡稱《通知》)。《通知》以北京市房屋租賃管理規定為基礎,对保結合北京市保障性租賃住房(以下簡稱“保租房”)發展的租房租金征求租金涨幅實際,堅持市場化方向,管理簡化管理程序,意见于提出保租房租金確定、年度租金備案、北京不高租金調整等具體要求。对保
對於租金確定,租房租金征求租金涨幅《通知》提出,管理保租房項目租金由持有運營單位確定,意见于且應當低於同地段同品質市場租賃住房評估租金。年度市場租金水平由持有運營單位委托專業房地產估價機構評估確定,北京不高可分別評估確定同類型同品質市場租金水平,对保分為成套住宅、租房租金征求租金涨幅公寓、宿舍三類。
對於備案程序,《通知》提出,保租房租金備案全程網上辦理,持有運營單位在管理係統中提交相關依據材料,平台自動即時備案,提高工作效率。
對於租金漲幅,《通知》明確,北京市保租房采取市場化運營,租金可隨市場變化調整,持有運營單位動態調整備案租金時,項目租金仍應低於同地段同品質市場租賃住房評估租金標準,同時,租金年度漲幅應低於周邊租金漲幅,且不高於5%。租金調整後,應按要求重新提交備案。
《通知》還提出,對持有運營單位不按本通知規定進行租金備案、不如實申報項目租金、未明碼標價、高於項目備案租金運營的,應采取約談告誡、責令限期改正等措施處理。逾期不改正的,取消已享有的相關優惠政策,並按規定納入全市住房租賃信用管理進行失信懲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