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5日,亲弟尋找被拐親生弟弟23年的弟被毛永飛告訴紅星新聞,他於近日收到了福建省晉江市公安局的拐年哥收立案告知書,警方對毛永飛的后寻回哥弟弟毛永躍(小名建波)被拐事件立案偵查。
毛永飛收到的案告晉江市公安局立案告知書顯示,“10·5”拐賣兒童一案,知书侦查公安局認為有犯罪事實發生,立拐需要追究刑事責任,卖儿且屬於管轄範圍,童案現立拐賣兒童案進行偵查。进行落款日期為9月25日。亲弟
毛永飛收到的立案告知書 受訪者供圖
毛永飛說,他曾擔憂20多年前的拐年哥收案子是否會難以立案,如今終於收到立案告知書,后寻回哥對他而言意義非凡。案告毛永飛期盼著拐走弟弟的人早日歸案,為其犯下的罪行“買單”。
毛永飛透露,他已將掌握的線索報告了警方。今年6月,毛永躍曾向毛永飛表示,他對於目前的處境感到有些“為難”,希望“平平淡淡地生活”,擔心養父受到牽連。兄弟二人為此產生了分歧。10月5日,紅星新聞記者撥打毛永躍的電話,毛永躍未接聽。
據紅星新聞此前報道,毛永飛的弟弟毛永躍於1990年出生於重慶酉陽。1995年,父母帶著弟弟在福建省晉江市磁灶鎮一家瓷磚廠打工時,弟弟被人從父母身邊偷走。一家人四處奔走、打聽多年,始終沒能找到弟弟。直到2018年,在尋親平台“寶貝回家”誌願者的幫助下,弟弟毛永躍才與親生家庭相認。
毛永飛(左)和毛永躍兄弟團聚後的合影 受訪者供圖
據銅仁廣播電視台報道,毛永躍2018年探訪親生家庭時表示,他記得,自己當年被拐時,母親在屋內忙著照顧妹妹,他一個人在外麵玩耍。兩個騎摩托車的人從門外的馬路邊經過,毛永躍與他們打招呼,問他們“要去哪裏”,對方說要去毛永躍的外婆家,還問他“要不要一起去”。毛永躍回答說“想去”,就上了那兩人的摩托車。隨後,兩人帶著他多次轉乘不同車輛,5歲的毛永躍好奇貪玩,不哭不鬧地跟著他們來到了現在的養父家。毛永躍說,養父對他很好,把他像親生兒子一樣看待。不過,他一直沒有放棄尋找親生家庭。
毛永飛告訴紅星新聞,弟弟認親後,他從弟弟養父家的親戚口中聽說,當年有人以9800元的價格將弟弟“賣”到養父家,但沒能找到相關交易證據。毛永躍養父家庭的表哥林先生則向記者表示,未聽說當年存在金錢交易的情況。
紅星新聞記者 王語琤 王涵
編輯 郭莊 責編 馮玲玲
此前報道
弟弟被拐23年後尋回,哥哥想追究拐人者責任疑過追訴期
被拐23年的毛永躍與親生家庭相認已近5年,但時至今日,他的哥哥毛永飛仍在為找到那個拐走弟弟、讓整個家庭陷入痛苦的人努力,希望其能得到法律應有的懲罰。
毛永飛告訴紅星新聞記者,弟弟毛永躍(小名建波)於1990年出生於重慶酉陽。1995年,父母帶著弟弟在福建省晉江市磁灶鎮一家瓷磚廠打工時,弟弟被人從父母身邊偷走。一家人四處奔走、打聽多年,始終沒能找到弟弟。直到2018年,在尋親平台“寶貝回家”誌願者的幫助下,弟弟毛永躍才與親生家庭相認。
弟弟被拐23年後一家人終團聚
哥哥報案想追究拐人者責任
據銅仁廣播電視台報道,2018年11月7日,毛永躍從福建回重慶認親。“寶貝回家”誌願者說,當年10月,他們通過比對毛永躍和其親生父母的DNA,幫助雙方確認了彼此就是苦苦尋找多年的人。
節目中,毛永躍表示,他對被拐的經過記憶猶新:當時,他和母親及1歲的妹妹在家。母親在屋內忙著照顧妹妹,他一個人在外麵玩耍。兩個騎摩托車的人從門外的馬路邊經過,毛永躍與他們打招呼,問他們“要去哪裏”,對方說要去毛永躍的外婆家,還問他“要不要一起去”,毛永躍回答說“想去”,就上了那兩人的摩托車。隨後,兩人帶著他多次轉乘不同車輛,5歲的毛永躍好奇貪玩,不哭不鬧地跟著他們來到了現在的養父家。
毛永躍在節目中表示,養父對他很好,把他像親生兒子一樣看待。不過,他一直沒有放棄尋找親生家庭。
今年6月30日,毛永躍養父家庭的表哥林先生告訴紅星新聞記者,毛永躍來到他們位於泉州市永春縣某村莊的家裏時,自己隻有十幾歲。他記得那天家裏的兩位長輩一早出門,晚上就帶了一個弟弟回來。此前,他三叔的妻子不幸離世,膝下無子,這個弟弟就成了三叔的養子。爺爺和三叔都很疼愛弟弟,不允許任何人欺負他。
林先生稱,毛永躍一直知道自己是被拐來的,長大成家後提出希望能找到親生家庭。林先生表示支持,鼓勵他盡快尋找,以免留下遺憾。2018年,毛永躍告訴他,與親生父母的DNA比對成功,他便陪著毛永躍前往重慶認親。
近日,毛永飛向紅星新聞記者表示,雖然尋回了弟弟,但他們一家始終對曾經拐走毛永躍的人耿耿於懷。弟弟認親後,他從弟弟養父家的親戚口中聽說,當年有人以9800元的價格將弟弟“賣”到養父家,但沒能找到相關交易記錄。林先生則向記者表示,未聽說當年存在金錢交易的情況。
毛永飛稱,他向弟弟失蹤地的晉江市公安局磁灶派出所報案,希望能知道當年是誰拐走了弟弟,但警方工作人員表示已“找不到當年的報警記錄”。毛永飛說,父親已於2021年去世,他們也沒能在家中找到20多年前的立案告知書。但父親生前說過已報警,他也堅信父親在事發當年曾向派出所報案。
毛永飛告訴紅星新聞記者,6月29日,弟弟稱有警方聯係了他和養父,該案的調查工作或有所推進。但毛永躍對於目前的處境感到有些“為難”,對哥哥說希望“平平淡淡地生活”,擔心養父因為此事受到牽連。截至發稿前,毛永飛未收到立案告知書。
6月29日,紅星新聞致電磁灶派出所詢問此事,接線工作人員表示,案情相關事宜無可奉告。30日,記者以市民身份致電磁灶派出所,接線工作人員表示,如果向警方報案,會有相應的檔案記錄;20多年前的記錄較為久遠,如要查詢,需本人線下前往派出所申請調取。
律師說法:
是否因超過追訴期而不予立案偵查
需查證本案具體情況
根據毛永飛的說法,從事發至2018年,已過了23年,是否會因超過“追訴時效”而導致警方難以立案?
河南澤槿律師事務所主任付建告訴紅星新聞記者,所謂的追訴時效,是刑法規定的對犯罪人進行刑事追訴的有效期限。在此期限內,司法機關有權追訴;超過了此期限,司法機關就不能再行追訴。根據《刑法》的規定,法定最高刑為無期徒刑、死刑的,經過二十年不再追訴。由於犯罪嫌疑人涉嫌拐賣兒童罪,根據《刑法》規定,拐賣兒童罪最高可判處無期徒刑,因此追訴期限為20年,由於已經超出法定的追訴期限,公安機關可能會因此不予立案。
根據《刑法》規定,拐賣兒童罪最高可判處無期徒刑,因此追訴期限為20年 漫畫圖
不過,付建指出,是否因為超過追訴期而不予立案偵查,需查證本案具體情況。是否存在案發(23年前)時報案、應當立案而沒有立案的情況?是否在案發後立案而嫌疑人逃避偵查、審判?以上兩種情況,不受追訴期限的限製——也就是說,隻要當年確實已報案,就沒有“追訴時效”的限製。
陝西恒達律師事務所高級合夥人、知名刑辯律師趙良善認為,毛永飛被拐一案是否過了追訴時效,取決於嫌疑人是涉嫌拐賣兒童罪還是拐騙兒童罪。
趙良善表示,若嫌疑人涉嫌拐騙兒童罪,根據《刑法》規定,拐騙兒童罪法定最高刑罰為5年有期徒刑,以及依據《刑法》第87條規定,法定最高刑為不滿5年有期徒刑的,經過5年不再追訴。
但趙良善強調,不管嫌疑人是涉嫌拐賣兒童罪還是拐騙兒童罪,如果被害人家屬在追訴期限內提過控告或報案,根據《刑法》第88條規定,“在人民檢察院、公安機關、國家安全機關立案偵查或者在人民法院受理案件以後,逃避偵查或者審判的,不受追訴期限的限製。被害人在追訴期限內提出控告,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公安機關應當立案而不予立案的,不受追訴期限的限製”,追訴時效則未過,警方應予以立案。
紅星新聞記者 王語琤 王涵 實習生 付冰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