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麗告訴記者,隔空猥亵她最終在隱藏會話裏又發現了六個網友向小敏發送過粗俗色情的斩断文字消息,小敏向其中兩人發去了自己私密部位的隐秘小視頻,小敏解釋,黑手之所以給他們發,隔空猥亵是斩断想交朋友。
一位隱藏會話網友見小敏拒絕發送視頻,便稱“那以後就不玩了”,黑手小敏隨後發去一段時長3秒的隔空猥亵自拍小視頻。受訪者供圖
文丨新京報記者羅豔
編輯丨胡傑
校對丨陳荻雁
►本文6413字閱讀12分鍾
如果不是斩断關聯了女兒的QQ號,郭麗怎麽也不會想到,隐秘年僅9歲的黑手女兒小敏會被多人“隔空猥褻”。
“隔空猥褻”這個概念,隔空猥亵也是斩断她生平第一次聽說。心頭被震驚、隐秘憤怒、不甘所縈繞,郭麗決定要“討回公道”,也希望能讓更多孩童避免被傷害。
早在2018年,最高檢發布指導性案例,確立無身體接觸猥褻行為視同線下犯罪的追訴原則。
今年6月1日,公安部網絡安全保衛局官微發文定義:隔空猥褻是指行為人以滿足性刺激為目的,以互聯網為媒介,打著“個性交友”“招募童星”等幌子,誘騙、脅迫未成年人進行“裸聊”,或發送“裸照”“裸體視頻”等的違法犯罪行為。
同日起正式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辦理強奸、猥褻未成年人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幹問題的解釋》,明確了“隔空猥褻”將以強製猥褻罪或猥褻兒童罪定罪論處。
新京報記者梳理發現,全國多地均判決過隔空猥褻案件,罪名多為強製猥褻罪(被害人年齡大於14歲)或猥褻兒童罪(被害人年齡小於14歲)。
上海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少年家事庭審判員張華審判過5起此類案件,他表示,性侵犯未成年人,在法律規定的量刑範圍內,基本都是從重判決。
今年6月,中央網信辦發布《關於開展“清朗·2023年暑期未成年人網絡環境整治”專項行動的通知》,將隔空猥褻問題納入整治重點,重拳打擊涉未成年人違法違規行為,旨在進一步強化未成年人網絡保護,營造健康安全網絡環境。
“被猥褻”
“你想看。”8月12日上午,郭麗的關聯QQ號收到這樣三個字,被關聯者是她9歲的女兒小敏,她不得不敏感起來,立即點了進去,聊天記錄讓她難以置信。
對方是一個昵稱為“淺笑心柔”、性別設置為女、年齡設置為20歲的網友,前一晚19點29分,“淺笑心柔”給小敏撥打了時長3分32秒的視頻電話,接著又發了一段18秒的色情視頻……
12日中午,郭麗趕回家,問女兒在視頻電話裏看到了什麽,小敏說什麽都沒有看到,“我當時還是比較平靜,沒有打罵她。”當晚,郭麗報了警。民警告知需聯係網安查詢,讓她回家等待。
13日,她對女兒說:“我們已經報警了,前後證詞不一致警方是不會采信的,你實話告訴媽媽,在視頻電話裏有看到什麽嗎?你們又說了什麽?”這次小敏鬆了口,坦言自己看到了對方的隱私部位。
小敏使用的是一部輔助完成作業的舊手機。郭麗記得,8月上旬的某天晚上,女兒操作學英語的APP時,學著學著把聲音關掉了,“我想看她到底在幹什麽,她就拚命搶手機不讓我看。”
郭麗告訴記者,她最終在隱藏會話裏又發現了六個網友向小敏發送過粗俗色情的文字消息,小敏向其中兩人發去了自己私密部位的小視頻,小敏解釋,之所以給他們發,是想交朋友。
16日,郭麗帶小敏到當地人民檢察院,經負責未成年案件的檢察官溫柔詢問,小敏承認,自己也同時和幾個網友互相發送過視頻和照片。
8月12日中午,有人查到了“淺笑心柔”的手機號,號碼屬地顯示為內蒙古鄂爾多斯。郭麗打了兩遍,對方接通——“你的QQ叫淺笑心柔對吧?”“嗯。”一個男聲回答。“你給我女兒發什麽呢,你一個成年人給未成年人發色情視頻是吧。”聽到這裏,對方掛斷了電話。
2023年8月11日,“淺笑心柔”與小敏的視頻電話通話記錄。受訪者供圖
下午,郭麗在公共社交平台發布了此事。晚上九點左右,內蒙古鄂爾多斯警察打電話告訴她已找到“淺笑心柔”,其為一名40多歲的中年男子,警方請她協助調查,收集發送相關證據。
8月14日,鄂爾多斯警方再次致電郭麗,讓她去戶籍所在地派出所做筆錄,8月18日,她拿到了當地派出所帶有“被人猥褻”字樣的報警回執單。8月30日,她拿到公安局於24日開具的立案告知書,案由為“被猥褻”。
5年起訴“隔空猥褻”犯罪上千人
也是通過小敏事件,郭麗第一次聽說了“隔空猥褻”這個詞。
2022年10月,最高檢發布的未成年人檢察工作報告指出,近五年來,未成年人被侵害犯罪持續上升,其中“隔空猥褻”侵犯未成年人案件高發、頻發,未成年人非常容易成為不法分子的“網絡獵物”。
今年6月1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辦理強奸、猥褻未成年人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幹問題的解釋》(以下簡稱《解釋》)施行,《解釋》第九條第一款規定,脅迫、誘騙未成年人通過網絡視頻聊天或者發送視頻、照片等方式,暴露身體隱私部位或者實施淫穢行為,符合刑法第二百三十七條規定的,以強製猥褻罪或者猥褻兒童罪定罪處罰。
這意味著,隔空猥褻已明確入罪。
而從現有的司法實踐來看,“隔空猥褻”案件,在全國多地已有判例。
日前,天津市薊州區人民法院就公開審理並當庭宣判了一例。2022年12月,被告人張某通過發送微信紅包,引誘被害人(女,案發時9歲)自拍錄製並發送隱私部位及裸照的不雅照片十餘張、視頻一段。法院經審理認為,張某為滿足性刺激,猥褻不滿十四周歲的女童,其行為已構成猥褻兒童罪,判處有期徒刑一年六個月。
貴州省興仁市人民檢察院提起公訴的一起案件也於近日宣判。被告人孫某某在2022年10月通過網絡遊戲平台添加被害人小紅(化名,女,14歲),以帶打遊戲升級為由讓被害人與其交往,多次讓被害人拍攝隱私部位照片及視頻供自己觀看,並讓被害人與其裸聊。後因被害人拒絕,孫某某便以要公開裸照等作為威脅,強迫小紅繼續拍攝發送以及裸聊。小紅不堪重負產生自殺行為被老師救下後向警方報案。經查,孫某某以同樣的方式對另外兩名未成年被害人實施猥褻。孫某某因犯強製猥褻罪判處有期徒刑三年。
據《法治日報》,以深圳市福田區人民檢察院為例,自2021年至今,該院共受理隔空猥褻兒童案件11件,涉案的未成年被害人普遍年齡較小,最小的9歲。
最高人民檢察院第九檢察廳(未成年人檢察廳)廳長那豔芳在今年接受新京報記者專訪時表示,網絡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是檢察機關懲治和預防侵害未成年人犯罪工作的重要方麵。檢察機關依法嚴懲侵害未成年人權益的網絡犯罪,如針對通過網絡聊天脅迫女童自拍裸照上傳的行為,2018年最高檢發布指導性案例,確立無身體接觸猥褻行為視同線下犯罪的追訴原則。至今,起訴利用網絡隔空猥褻未成年人犯罪1000多人。
以被害人陳述為證據核心
“隔空猥褻具有猥褻兒童罪的基本犯罪特征,包括犯罪主體、認知、侵犯行為等,實際上是現實中發生的一切出現在了網絡上。”上海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少年家事庭審判員張華審理過5起此類案件,其中,他於2018年二審終審的曲某某(網絡)猥褻兒童案是最高人民檢察院2019年12月發布的“檢察機關依法嚴懲侵害未成年人犯罪,加強未成年人司法保護典型案例”之一。
據裁判文書,被告人曲某某通過QQ冒稱童星核審小組工作人員,以審核童星需先行檢查身體發育為名,誘騙、唆使11名被害人在視頻中自行脫掉衣褲,自我實施猥褻等行為。一審法院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三十七條之規定,以猥褻兒童罪,判處其有期徒刑十年。曲某某上訴稱原判量刑過重,上海二中院駁回上訴,維持原判。
“性侵犯未成年人,在法律規定的量刑範圍內,基本都是從重判決。”張華介紹,與其他案件相比,隔空猥褻(兒童)案的判決難點在於證據的認定,成年行為人有較強的自我保護意識和抗審能力、往往規避法律,未成年被害人天然弱勢、對網絡另一麵的凶險茫然不知。近些年,學界和司法界對性侵犯未成年人案件的證據規則的認識逐步趨於統一,“從有利於被告人的角度轉化為以被害人陳述為核心。”當被告人存在不供認情形,應重點審查被害人陳述的完整性、印證性和合理性,並以被害人陳述為證據核心構建證據鏈條,進而認定犯罪事實。
“基本不存在定性難的情況。”安徽辰元律師事務所律師王明以辯護人身份代理過兩起隔空猥褻案件,他解釋,被告人的供認、被害人的陳述、聊天記錄的呈現都充分的情況下,犯罪事實便清晰明了,被告人一旦實施了該行為,就構成犯罪。
“也有證據不足的情形。”王明稱,此類案件由公安機關根據被告人供述及被害人陳述進行查證,有時候,因被害人不出麵或者不願意說,這一指控就不成立。
張華還提到,“我們曾做過一份轄區內2013-2018年的統計,發現與網絡社交有直接或間接關係(比如網聊後線下見麵,從而被性侵犯)的性侵兒童案件占同期該類案件的30%左右,直接的網絡猥褻占比也在10%左右。”
一份上海某區法院調查的2019-2021年互聯網猥褻兒童案情況顯示:被告人主要通過互聯網發送淫穢物品,引誘、猥褻被害人裸聊、拍攝裸照等實施猥褻犯罪。兩起案件的被害人因被告人行為變本加厲主動報警或告知家長後報警,一起案件是老師工作中發現情況報警,其餘多為家長察覺後報警。與傳統猥褻相比,隔空猥褻隱匿性更強、被害人裸照視頻等可能廣泛傳播、被害人輻射麵可能更廣;由此得出結論,被害人出於好奇或受到金錢物質引誘較多,同時互聯網監管不到位。
結合司法實踐,張華概括出被害人的主要特征:年齡集中在10歲左右(一般不高於12歲、不低於8歲),青春期懵懂和自主意識覺醒,但認知和辨別能力不足;居住地多為三四線城市或邊遠地區。被告人往往是社會閑散人員,部分有同類犯罪經曆,也包括一些習慣玩弄電腦服務器的技術人員;通常利用招募童星、做慈善等幌子,以物質利誘和許諾的方式,抑或假扮為老師、同學的身份進入聊天群,誘導被害人自願互動。
如若雙方都是未成年人,此類案件在審判上會作何考量?張華解釋,根據《刑法》第十七條規定,行為人年滿16周歲,實施隔空猥褻的,則達到定罪條件,但會依法從輕或減輕處罰。“行為人不滿14歲的情況目前還沒看到,這類案件不會進入司法程序,家長監護職責缺失的,公安機關會作專門教育處理;還有責令監護人加以管教,或有家長代為承擔人格權的民事判處責任。”
隔空猥褻的“手”到底有沒有伸出屏幕?
記者在一些普法文章和案情通報的評論區看到,大眾對隔空猥褻的認知主要分為兩類:一類聲音稱,太惡劣了應該嚴懲、青少年防侵害教育迫在眉睫;另一類觀點則認為,還好沒有對小孩造成實質性傷害、萬幸隻是聊天……
作為多起案件主審法官的張華指出,盡管被告人與被害人不處於同一物理空間,沒有身體實質性接觸,但我國《刑法》中規定的猥褻行為包括迫使或誘騙被害人自我實施猥褻。猥褻行為一旦通過網絡實施,侵害麵更廣,更嚴重侵犯被害人的身心健康和人格尊嚴,具有極大社會危害性。
在張華曾審理的一起隔空猥褻案件中,被告人認為自己沒有肢體接觸被害人,也沒有造成生理上的傷害,且沒有通過傳播、販賣這些圖片和視頻獲利,因此社會影響較小,原判量刑過重。圖/IC Photo
張華表示,視覺也會讓大腦產生生理反應,顛覆以前“不可褻玩”的概念,部分未成年被害人在當時可能不以為意,但成長以後,童年的經曆會對其性觀念、性心理等造成直接衝擊,有礙身心健康發展。“有的被害人情緒外露,受害後即有應激性創傷,有的則內向不易發覺,建議家長通過專業的心理評估來衡量孩子是否受到精神傷害。”
國家二級心理谘詢師劉冰潔認為,評估隔空猥褻對被害人帶來的傷害,需結合不同的性別、年齡、親子關係、家庭對該情況的看法等具體情境去分析。
張華提示,若被告人受到刑事追究,被害人監護人可向法院起訴要求行為人進行心理診療費以及人格權等損害賠償(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等已明確未成年被害人遭受性侵犯的心理診療費是物質損失);在要求物質損害賠償的同時,並不影響以《民法典》規定獲得人格權的精神損害賠償。家長還可以通過觀察孩子的學習注意力有無變化、成績有無起落、對性方麵的關注和認知程度有無改變等方式,來側麵判斷。
郭麗和小敏的父親已分開多年,“父親”角色也就此從小敏的生活中消失。郭麗告訴記者,她從女兒很小的時候就開始讀性教育繪本、講相關案例,她想不明白,收到視頻和被誘導發送視頻的時候,女兒為什麽不會害怕,為什麽不跟她說。
“其實孩子不是不會害怕,他們的內心會存在一定震驚和恐懼,也可能因為好奇、覺得就像看動畫片或者和自己不相幹的東西。”中國性學會家庭性教育分會副主任委員胡珍分析,不願主動告知遭遇隔空猥褻,與孩子曾經受過的家庭、社會的不當性教育有直接關係:性是不好的、是羞恥的、是不學好的。
她歸納了隔空猥褻可能會對被害人造成的四種衍生性傷害。其一,若此遭遇得到了負麵評價,孩子將對父母或老師產生疏離;其二,當被不恰當的方式所教育,會喪失自尊心;另外,加劇對網絡的恐懼感;以及還未被發現的僥幸心理,即認為看了這些也無人知曉、自己的身體也沒有被真實觸摸,甚至收取了對方錢財,久而久之難以形成被侵害的意識。
她指出,隔空猥褻已然發生就是性侵,家庭和學校要用孩子聽得懂的語言反複澄清兩個誤區:沒有碰到就不受傷害,沒有反抗就不算傷害。
隔空猥褻問題納入網絡整治重點
在張華看來,預防或減少該類事件,需社會各界通力合作。一方麵,家長不應談性色變,而要做好正麵疏導與反麵教育,讓孩子建立心理防範。另一方麵,隨著網絡使用普及率的低齡化,互聯網平台要落實監管責任。此外,依照最高人民檢察院一號檢察建議(2018年10月19日,最高檢向教育部發出最高人民檢察院第一號檢察建議,建議進一步健全完善預防性侵害幼兒園兒童和中小學學生的製度機製,加強對校園預防性侵害相關製度落實情況的監督檢查),設立監護指導製度,加強教師自我教育,傳遞預防性侵害的理念。強化管理無業人群、升級對影視作品及出版物的巡查和有關責任人的追究、認可並參與相關組織開展的性教育活動、司法人員從重處罰被告人等等,也都是不可忽視的方麵。
“當隔空猥褻已經發生,被害人方需及時保留物證並向公安機關報案。”張華指出,可能有些家長會妥協於行為人拿出的巨額賠償,但這類案件不提倡刑事和解。最高人民法院明確,對各類侵害未成年人權益的違法犯罪要依法嚴懲;對性侵未成年人犯罪,一般不得適用緩刑和假釋。“根據《民法典》第191條規定,未成年人遭受性侵害的損害賠償請求權的訴訟時效期間,自受害人年滿18歲之日起計算。“所以在保留基本證據的前提下,被害人成年後依然可以主張賠償。”
郭麗戶籍所在地公安局開具的立案告知書。受訪者供圖
在網絡運營方的管理方麵,《兒童個人信息網絡保護規定》自2019年10月1日起施行。《規定》明確,網絡運營者應當設置專門的兒童個人信息保護規則和用戶協議,並指定專人負責兒童個人信息保護;采取加密等措施存儲兒童個人信息,確保信息安全。兒童或者其監護人要求網絡運營者刪除其收集、存儲、使用、披露的兒童個人信息的,網絡運營者應當及時采取措施予以刪除。
2022年8月1日,《移動互聯網應用程序信息服務管理規定》開始施行。第十三條明確,應用程序提供者應當堅持最有利於未成年人的原則,履行未成年人網絡保護各項義務,依法嚴格落實未成年人用戶賬號真實身份信息注冊和登錄要求,不得以任何形式向未成年人用戶提供誘導其沉迷的相關產品和服務,不得製作、複製、發布、傳播含有危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內容的信息。
今年6月,中央網信辦發布《關於開展“清朗·2023年暑期未成年人網絡環境整治”專項行動的通知》,將隔空猥褻問題納入整治重點,重拳打擊涉未成年人違法違規行為,旨在進一步強化未成年人網絡保護,營造健康安全網絡環境。
郭麗決定在公共社交平台發表女兒遭遇及維權過程的時候,她給自己起了“為女而戰2023”的昵稱,“這個‘女’,不單單指我自己的女兒,也指其他遭遇不公、但維權之路艱難的女性。”
9月5日,新京報記者就辦案進展致電警方,鄂爾多斯辦案民警回應正在進一步固定證據 。9月6日,郭麗戶籍所在地警方表示因網絡作案相對隱蔽,案件仍在調查之中。
(為保護受訪者隱私,郭麗、小敏為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