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雙節”將至,混搭過度包裝、月饼“天價”月餅也再次成為關注的监管熱點。9月18日,新动向重北京商報記者跟隨北京市海澱區市場監管部門前往同慶樓(大鍾寺店)、点关盒馬鮮生(大鍾寺店)進行“雙節”前食品安全專項檢查,混搭其中包括月餅抽檢以及過度包裝檢查等。月饼據介紹,监管除去這樣的新动向重檢查之外,監管部門還會通過線下“約見”等方式進行事前警示。点关今年,混搭海澱區相關監管部門“關照”的月饼重點是月餅與其他產品混裝等問題,接下來,监管相關部門還將對月餅等重點節令食品的新动向重價格以及商標授權等情況進一步加強聯合執法,落實企業經營者的点关主體責任,確保食品安全,營造“雙節”期間的良好消費環境。
月餅包裝最多不能超三層
過度包裝不是新生事物,打擊過度包裝也正久久為功。9月18日,在雙節來臨之際,海澱區市場監管部門前往同慶樓(大鍾寺店)、盒馬鮮生(大鍾寺店)進行了雙節前食品安全專項檢查,其中便包括月餅抽檢以及節令食品安全、價格、過度包裝檢查等。
在盒馬鮮生(大鍾寺店),執法人員首先聚焦食品安全問題,著重對月餅、米麵糧油、糕點等節令食品的主體資質、進貨來源、包裝標識、貯存條件、生產日期和保質期等方麵進行檢查,現場隨機抽取某品牌月餅樣品進行糖精鈉項目快速檢測,經查,所測結果合格。此外,執法人員協同食品安全第三方檢測機構對月餅、大閘蟹等節日熱銷食品進行專項監督抽檢,全力排查風險隱患。
同時,執法人員還以商品過度包裝、“天價”月餅、知識產權侵權為重點,對現場在售月餅的包裝空隙率、包裝層數、混裝情況;商品價格是否符合明碼標價及促銷規定;月餅經營主體是否具有品牌注冊商標持有人的授權證明材料;月餅來源渠道是否合法正規可追溯進行檢查,督促經營主體對照新國標規範的31類食品包裝要求,避免過度包裝重“顏值”輕“品質”的情況發生,並嚴格遵循商標授權製度,依法銷售正規授權商品。
北京商報記者注意到,自今年9月1日起,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修訂的GB 23350-2021《限製商品過度包裝要求 食品和化妝品》(以下簡稱《要求》)正式實施,規定月餅的包裝層數最多不超過三層,減少包裝盒中不必要的空隙。
其實,早在2021年,國家市場監管總局召開《限製商品過度包裝要求 食品和化妝品》國家標準專題新聞發布會時便介紹,研究表明,我國包裝廢棄物約占城市生活垃圾的30%-40%,在這些包裝廢棄物中,大部分是過度包裝產生的。“可以看出,商品過度包裝既浪費了資源能源,又增加了消費者負擔,產生的包裝廢棄物更是對環境造成了汙染。”
重點“關照”月餅混裝其他產品
月餅過度包裝怎麽管?除事後監管外,相關部門其實已下發過事前警示。在專項檢查現場,北京市海澱區市場監督管理局北下關街道市場監管所副所長劉學力告訴北京商報記者,每次重點節日之前,都會把相關的要求信息直接發給相關的大中型超市及重點電商。
“目前,消費者在市麵上接觸到的大中型超市已基本沒有發現有過度包裝的情況了,但是我們會把監管聲音傳達給一些小眾化的餐館等等,它們可能會自己做一些有特色的產品,還有一些比較大的有名氣的商家,我們會把有關不要過度包裝的要求通過微信推送,或者約企業到現場把相關規定傳遞給它們,多種教育、提示、警告是並行的,不僅是發現問題再處理,更多的是做前端的工作,在事中、事後的監管上則是實行全麵的巡查監督。”劉學力說。
在事後的監管上,今年的重點與往年略有不同。北京市海澱區市場監管綜合執法大隊執法三隊執法人員史曉培在接受北京商報記者采訪時表示,《限製商品過度包裝要求 食品和化妝品》(GB 23350-2021)國家標準及第1號修改單中明確“月餅不應與其他產品混裝”,月餅包裝中不能放紅酒、茶葉、刀叉等,因此,今年在監管上重點關注月餅有沒有搭售違規的貴金屬、與煙酒進行混裝等情況。“因為之前是有這種情況的,但是在今天的專項檢查中沒有發現這樣的行為。今天在盒馬鮮生主要是抽查了幾款月餅,檢查其包裝層數、包裝成本和空隙率,都沒有超過標準的要求。”
值得注意的是,據劉學力介紹,今年以來該所還沒有收到一單有關過度包裝的投訴。“打擊過度包裝這件事情,或者說從反浪費的維度,在法律層麵已經推進兩年的時間了,這項工作是持續累加的,經過前兩年的努力,目前來說已經取得了非常大的進展和成效。”
必須明碼標價杜絕價格欺詐
多年以來,月餅過度包裝問題一直飽受詬病,與之“相伴相生”的則是因過度包裝而產生的高價問題。此前,國家發改委、工信部、商務部、國家市場監管總局聯合發布遏製“天價”月餅的相關公告,要求重點監管單價超過500元的盒裝月餅。但規定之下,不少電商平台上的月餅售價為499元、498元等“卡線”價格。
在盒馬鮮生(大鍾寺店)現場,北京商報記者發現,有一款美心月餅售價便達到了496元,且該價格為限時特價,在“496元”下方還標示著“498元”的疑似原價。這樣的情況能否像過度包裝一樣通過執法得到遏製?
北京市海澱區市場監管綜合執法大隊執法八隊四級主辦李備告訴北京商報記者,從執法層麵而言,按照《價格法》相關規定,月餅屬於實行市場調節價的產品,經營者可以自主製定價格。不過,他也同時表示,對於月餅銷售價格,市場監督管理部門提醒各經營者要做好明碼標價,杜絕價格欺詐等價格違法行為的存在,維護消費者合法權益。
此外,在專項檢查中,執法人員還前往同慶樓(大鍾寺店),對其現場售賣的月餅以及該餐飲單位供餐情況進行檢查。
據不完全統計,近期,海澱區市場監管局已在全區抽取大型商場、超市、餐飲單位所售月餅樣品60餘批次;對商品價格、過度包裝、假冒偽劣等問題進行監督檢查累計110餘家。目前抽檢結果未出,海澱區市場監管局將隨時關注檢測結果,做好不合格食品核查處置,一經發現不合格食品,將予以嚴厲處罰,堅決捍衛食品安全。
“下一步,我們也將對月餅等重點節令食品的價格以及商標授權等情況進一步加強聯合執法,落實企業經營者的主體責任,確保食品安全,營造‘雙節’期間的良好消費環境。”北京市海澱區市場監督管理局北下關街道市場監管所常務副所長夏冬然對北京商報記者表示。
北京商報記者 方彬楠 冉黎黎/文並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