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8日,深圳“深圳將取消離婚買房追溯3年限製”這一消息再次引發外界關注。将优
有媒體就此向深圳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工作人員求證。化离婚购工作人員回複稱,房限“現在政策確實在優化,制最即離婚後隻要他們重組了家庭,深圳無論是将优否再婚或複婚,我們不再追溯其此前離異時的化离婚购情況,會按現有家庭實際擁有房屋的房限套數,去審核他們的制最購房資格。但離婚後的深圳單身人士購房,仍要追溯其離異前的将优房產套數情況。相關政策目前仍在前期優化當中,化离婚购還未發布具體政策,房限因此當前購房資格的制最審核仍要以具體審核結果為準。”
記者也致電了深圳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了解相關情況。
工作人員表示:“當前政策為離異人士如若再婚或複婚,再婚或複婚對象如有購房資格,便可以按照現有家庭房的方式來計算。”
深圳此前執行的離異人士購房政策:
離婚買房追溯3年限製
根據深圳市住建局2020年8月6日在官網公布的信息,夫妻離異的,任何一方自離異之日起3年內購買商品住房的,按離異當日(以《離婚證》登記時間或法院判決書生效時間為準)原家庭擁有的住房總套數計算。
其中,針對離婚後單身人士購房,列明了三種情況:
從離異之日起3年內,若離異前家庭名下在本市無房,且符合其他購房條件,離異後任一方可以以成年單身人士身份在本市購買1套商品住房;
若離異前家庭名下在本市有1套商品住房,且符合其他購房條件,離異後無房一方可以以成年單身人士身份在本市購買1套商品住房;
若離異前家庭名下在本市有2套及以上商品住房,離異後任一方在本市均不得購買商品住房。
而對於離異之後複婚,或者重新組建家庭的情況,彼時深圳市住建局並未進行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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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 | 財聯社、每日經濟新聞、深圳衛視深視新聞
編輯 | 陸楚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