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5日,回应会问平安不動產有限公司通過深圳交易所發布澄清公告,证监稱其不存在債務違約問題。询平公司日常經營運作正常,动产償付能力不受影響,称不存债充足整體風險可控。约抵押物
按照其公告,根據河南省高級人民法院於2023年7月28日作出的证监《民事判決書》,平安不動產在該判決中所承擔的询平義務為:在案涉土地抵押物拍賣所得價款不足以清償主債務的情況下,就不足部分在49%的动产限額內承擔連帶清償責任,且有權向主債務人追償。称不存债充足即在債權人對抵押物行使優先受償權前,约抵押物本公司無需承擔判項中的回应会问連帶清償責任。同時,证监目前該土地抵押物價值明顯超過主債務人所需承擔的询平應付款項,抵押物處置後足以償還主債務,因此可以合理預期本公司不會實際因該連帶清償責任而發生重大損失。
“本公司不存在債務違約問題,且預計不會因該案件所涉事項發生實際重大損失。本公司近期生產經營、日常運營管理均正常,未發生重大不利變化,本公司償債能力未受重大影響。” 公告稱。
南都灣財社記者注意到,平安不動產為中國平安旗下的不動產資產管理平台,業務涵蓋商辦、租賃住房、康養、園區、金融產品等領域。按照有關方麵的說法,目前其擁有200億人民幣的資本金,並管理千億級保險資金。
據悉,平安不動產此次公告內容或與上周證監會向平安不動產有限公司問詢一事有關。證監會發函稱“近期收到平安不動產發行公司債券時隱瞞債務違約有關舉報”,指平安不動產未按法院判決承擔連帶清償責任,並要求平安不動產對上述事項進行補充說明並披露。
有法律人士稱,債務人應就債務人的抵押物先行償還,即“物保優先”,之後才能執行其他保證人的保證責任,也就是說平安不動產隻需要對抵押物清償後不足部分承擔相應責任。若該案中抵押物充足,則可以認為平安不動產確不存在債務違約問題。
采寫:南都灣財社記者 盧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