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6日,北京北京市教委等三部門發布《北京市中小學幼兒園校園及周邊交通綜合治理工作指導意見》,严查明確學校門前100米禁止停放機動車,违规为学不施劃停車位;安裝“一鍵式報警裝置”與屬地接警平台聯網。电动北京將嚴格查處非專用校車、车接違規電動三四輪車等接送學生違法違規行為。送学生行式报
教育、校配公安、齐键交通等部門將形成治理合力,警装“一區一案”“一校一策”加強校內及校園周邊交通安全管理。北京依據《意見》,严查北京將健全信息互通共享機製,违规为学利用信息化網絡管理平台,电动建立市區交通管理部門之間、车接市區教委及中小學幼兒園之間相互暢通的送学生行式报信息通道,實現信息數據共享。同時,定期開展校園周邊道路交通秩序整治行動,重點查處機動車輛在校門口亂停放、亂調頭、超速行駛、逆行、闖紅燈、亂鳴笛、不禮讓行人、攤點占道經營等違法違規行為。
北京將建立校內交通安全管理製度。《意見》明確校內機動車行駛或停放須與學生活動區域物理隔離,如校內不具備物理隔離條件,須禁止機動車進入校園;不得出租出借校內場地停放校外機動車輛,不得利用學校用地建設對社會開放的停車場。新建、改建、擴建的中小學校和幼兒園,應在項目用地內設置落客區,用於機動車臨時停靠。
為加強校園周邊交通設施建設,北京持續落實學校門前5項基礎設施,即人員過街設施、警告標誌、前方學校標誌、監控設備、防撞設施;最大限度完善7項提升設施,即網格線、禁停設施、限速減速設施、信號燈、非現場執法設備、步道阻車樁、隔離設施。嚴格落實校園周邊道路交通指揮疏導、巡邏管控和上下學高峰時段重點值守;嚴格查處非專用校車、違規電動三四輪車等接送學生違法違規行為,打擊校園周邊無牌無證、報廢機動車等非法載客現象。
此外,各區各校加強警察、教師、安保、誌願者“四支隊伍”的配備和規範管理;聘請交通民警擔任學校“交通副校長”,發揮其專業優勢協助維護學校周邊交通秩序,解決交通管理難題,對學生進行交通安全宣傳教育,守護學生安全出行;落實錯峰上下學製度,落實校門值班值守製度;將遵守交通安全法規、維護校園周邊交通秩序納入中小學養成教育行動計劃和學生日常行為規範管理。
來源:北京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