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世紀經濟報道記者龐華瑋廣州報道
隨著公募基金費率改革進入第二階段,公募改革格局行業生態將進一步改變,费率基金公司和券商的迈入合作將邁向一個新階段。
12月8日,第阶段中國證監會研究製定《關於加強公開募集證券投資基金證券交易管理的重塑規定》(以下簡稱《規定》),並公開征求意見,行业標誌著公募基金行業第二階段費率改革工作正式啟動。竞争
《規定》共十六條,公募改革格局主要內容包括:一是费率合理調降公募基金的證券交易傭金費率;二是降低證券交易傭金分配比例上限;三是強化公募基金證券交易傭金分配行為監管;四是明確公募基金管理人證券交易傭金年度匯總支出情況的披露要求。
分析人士認為,迈入這是第阶段一個裏程碑式的政策,會對現有的重塑基金公司和券商的合作產生重大且深遠的影響。
“我們已經跟券商在聊調整交易傭金費率的行业事情,但現在牽涉到協議的竞争簽署。目前在商談過程當中,公募改革格局各家基金公司和券商調降交易傭金費率可能還需要一些時間。”12月11日,一家基金公司人士告訴記者。
交易傭金大變革
與第一階段公募費率改革以管理費、托管費為核心相比,第二階段改革重點是“交易傭金”這一環節。
所謂“交易傭金”,是由於基金公司不具備滬深交易所的會員資格,因此必須通過租用券商交易席位才能交易,並根據交易量付給券商傭金。
Wind數據顯示,2020年至2022年,公募基金的年度總傭金額分別為139.17億元、220.79億元、187.47億元。截至2023年上半年末,這一數字為96.21億元。
第二階段費率改革舉措主要包括:合理調降公募基金的證券交易傭金費率,持續完善證券交易傭金分配製度,強化公募基金證券交易傭金分配行為監管,進一步優化公募基金行業費率披露機製。
中信證券認為,此次改革在傭金費率、分配製度和合規管理層麵進行了明確規範,有利於推動公募基金和賣方研究業務走向以研究能力為導向的高質量發展道路。
前海開源基金首席經濟學家楊德龍認為,公募費率改革有效的降低了投資者的成本,有利於保持公募基金行業長遠健康發展,但同時也會形成優勝劣汰。其中,投研能力較強,銷售渠道較強、規模較大的公募基金可能會有更好的發展優勢,而一些中小基金可能麵臨著比較大的經營壓力,加快行業的優勝劣汰。
交易成本下降1/3
降傭金,是公募基金交易費用改革的第一刀。據業內測算,市場交易傭金降幅約33%。
《規定》要求,在調降交易傭金費率方麵,一方麵要求被動股票型產品不得用交易傭金支付研究費用,且交易傭金費率不得高於市場平均水平;另一方麵要求支付研究服務費用的其他類型產品交易傭金費率不得高於市場平均水平的兩倍。
對此,一位業內人士表示,近年來,公募基金接近“萬八”的交易傭金費率備受爭議,比散戶萬分之2左右的交易傭金費率高了約四倍。
上述人士指出,降費後,被動股票型產品的交易傭金由萬分之5降至萬分之2點多。其他類型產品的交易傭金由萬分之8降至萬分之5。
中信證券指出,目前A股市場毛傭金率為萬分之2.64。在僅考慮傭金率調整的情況下,預計A股市場席位租賃傭金規模可能從2022年的188.7億元下降至126.4億元,降幅為33%。
其中,被動股票型傭金(剔除聯接基金)規模將從2022年的9.0億元下降至4.2億元、其他股票及偏股型基金(普通股票、指數增強、靈活配置、偏股混合、平衡混合和多空股票)的傭金規模將從2022年的160.5億下降至106.4億。
2023年上半年,席位租賃傭金占行業總收入比重為4.3%,預計此次降費影響證券行業收入1.4%。
總體來看,第二階段費率改革啟動後,投資者承擔的綜合費率將進一步降低。
創金合信基金首席經濟學家魏鳳春表示,降低公募基金證券交易傭金,有助於降低投資者交易成本,吸引更多中長期資金通過公募基金加大權益類資產配置,提高交易活躍度,也有利於推動公募基金行業形成良好的發展生態。
大券商的難題和機遇
此次改革另一重磅政策是將基金傭金分配比例上限由30%降至15%(新開戶自第二年起需滿足,股票型、混合型基金管理規模不足10億元的基金公司維持30%不變)。
其中,中小基金公司受保護。此次調整可保留中小基金公司傭金的集中支付能力,使其可繼續獲得適度的賣方研究服務。
截至2023年3季度末,155家已發行股票和混合基金的公募持牌機構中,35家可豁免於傭金集中度的最新限製。
而部分大券商將受到衝擊。業內人士分析,目前基金公司給一家券商的傭金上限是30%,通常基金公司作為子公司,都會給母公司“進貢”30%的傭金,按《規定》以後隻能給15%了,對基金公司是利好,對母公司是利空,基本上母公司這部分的傭金收入腰斬,未來超出15%的部分傭金將向行業分流。
以2022年數據分析,根據Wind數據,分倉傭金調整比例較大的證券公司有東方證券、國泰君安、招商證券、中信證券和興業證券,分別調整12.6%、11.0%、8.6%、7.4%和4.3%。
開源證券以53家券商係公募基金樣本數據進行測算得出,2022年以來,25家基金公司支付給券商大股東的傭金超過15%,超出部分傭金合計4.8億元,占25家基金公司總傭金的8%,占全市場總傭金的3%。
對此,東海證券認為,調整後對部分大型券商控股基金子公司的直接分倉有所影響,但傭金分配的多元化有望豐富市場參與主體,促使券商提供更為優質的研究服務,從而推動行業良性競爭。
不過,值得注意的是,《規定》對券結模式的基金留了口子,在傭金分配方麵可以不受15%的限製。
據Wind數據統計,截至2023年三季度末,實施券商結算模式的公募基金數量共計892隻,涉及的基金總規模超6500億元。
“以後券結基金成為基金公司調節傭金以及和券商合作的一把利器。”有業內人士表示。
東海證券也認為,未來券結基金模式有望成為受分配比例限製約束的大型券商實現交易傭金增長的突破點。
中信證券表示,對於大型賣方研究機構而言,推進券結業務發展,穩固自身市場份額,有望成為後續轉型的主要選擇。
終結“銷售換傭金”模式
《規定》禁止交易傭金與銷售規模掛鉤。
《規定》要求基金管理人“三嚴禁”,即嚴禁將交易傭金分配等與基金銷售/保有規模掛鉤、嚴禁向券商承諾傭金或利益交換、嚴禁使用交易傭金向第三方轉移支付費用。
業內人士指出,現階段上述行為其實較為常見。《規定》相當於終結了“基金銷售換交易傭金”模式,明確傭金買的就是券商的研究服務,嚴禁使用交易傭金向第三方轉移支付費用,包括但不限於使用外部專家谘詢、金融終端、研報平台、數據庫等產生的費用。
“交易傭金不能轉移支付了,現在部分基金公司用交易傭金來買專家服務、wind終端、係統等,業內俗稱‘軟傭’,這種模式也將被終止。以後基金公司隻能自己掏錢買了。”一位基金業內人士說。
一直以來,證券公司與基金公司的合作緊密。由於基金公司要借助證券公司進行股票交易,基金公司一般會選擇對基金公司貢獻較多的證券公司,給其較大的分倉派點。
基金公司與證券公司合作主流模式是“基金銷售換交易傭金”模式,即基金公司在新基金發行,或者老基金持續營銷時,用股票交易量來換取證券公司營銷其新老基金。
這種傭金換銷售量的模式具體操作方法是:證券公司幫助基金公司完成營銷任務,基金公司會以銷售規模的倍數來給證券公司完成交易量。業內人士介紹,業內一般是20倍到40倍,如果市場不好、基金難賣,甚至可能會提到50倍以上。
比如,如果證券公司幫助基金公司完成1000萬的基金銷售量,基金公司一般會在證券公司完成2億到4億的股票交易量,以此為券商貢獻交易傭金。
但上述基金銷售模式,被《規定》禁止了。
同時,《規定》要求銷售人員不得參與選擇證券公司的環節,基金人士表示,這對有些銷售占主導的證券公司有一定影響,以後跟券商對接的將是基金投研或者中後台人員了。
此外,《規定》還要求不得將基金交易傭金與業績考核、績效薪酬掛鉤。
業內人士表示,如果上述規定嚴格執行,將顛覆目前的基金銷售模式。
華夏基金表示,《規定》要求嚴禁將交易傭金分配等與基金銷售規模和保有規模掛鉤,嚴禁使用交易傭金進行外部專家谘詢、金融終端等第三方轉移支付,將會推動基金公司的投研業務回歸本源,也有助於券商回歸“研究支持+證券交易”的業務本質,進而為基金管理人提供更專業的服務,提升基金管理人的效率和綜合水平。
匯添富基金認為,《規定》實施將推動證券公司加強交易單元出租、使用等環節的管理,加強證券交易服務能力、研究服務能力建設,提供更加專業優質的服務,有利於推動證券、基金行業長期健康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