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廣網濟南9月11日消息(記者劉博倫)為進一步提升山東省生態環境違法行為舉報獎勵工作質效,山东生态式近日,拓宽山東省生態環境廳聯合山東省財政廳印發《山東省生態環境違法行為舉報獎勵規定》(以下簡稱《規定》),环境和《規定》從2023年10月1日起施行,违法有效期至2028年9月30日。举报奖励
《規定》拓寬了舉報獎勵渠道和發放方式,渠道在原有寄送書麵材料或者個人送達、放方“12369”網絡舉報平台、山东生态式“12369環保舉報”微信公眾號、拓宽山東省環保督察熱線的环境和基礎上,增加“各級生態環境部門公布的违法其他舉報途徑”,拓寬舉報渠道,举报奖励及時、渠道就地解決群眾的放方投訴舉報;
《規定》增加“探索使用電子支付等便捷方式發放獎金”,鼓勵各市在嚴格遵守財務規定的山东生态式前提下,對部分小額獎勵采取電子支付等方式發放。
《規定》調整優化部分舉報獎勵情形,繼續采用以“罰款額度+違法情形”為基數計算獎勵金額的模式,以處罰、處理結果為基礎,針對不同程度的環境違法行為實施不同檔次的獎勵,進一步增加可操作性。按照《生態環境行政處罰辦法》及行政執法與刑事司法銜接相關製度文件,對部分舉報獎勵情形的表述進一步規範。
《規定》強化對舉報人信息的保護,將對舉報人的個人信息進行嚴格保密,依法保護舉報人的合法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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