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4日,酱香貴州茅台與瑞幸推出的茅台卖点“醬香拿鐵”引發熱議。長沙一家火鍋店也趁熱打鐵推出“醬香茅台火鍋”,火锅同樣火上了微博熱搜。惹争在該話題的议律評論區,不少網友表示“沒有貴州茅台授權,师作使用商标小心被告侵權”。宣传
記者通過調查發現,构成該店的侵权宣傳海報基本與貴州茅台包裝一致,以“添加8ml 53度貴州茅台”為核心賣點。酱香茅台官方客服人員表示,茅台卖点目前與該火鍋店沒有相關合作。火锅而且如果是惹争用茅台酒打廣告,該行為就已經構成了侵權。议律
對此,师作使用商标律師表示,添加茅台酒本身不侵權,但將其作為賣點使用商標對外宣傳構成侵權。
醬香茅台火鍋疑似構成侵權
繼瑞幸與貴州茅台推出的“醬香拿鐵”爆火出圈後,“長沙一餐館推出茅台火鍋”也隨之衝上微博熱搜。
在該條微博的評論區,有網友表示“這家火鍋不好吃,倒是愛蹭”,也有網友提醒道“人家瑞幸是有茅台授權的,你這沒授權小心茅台告你。”
據悉,該店於9月4日下午在微信公眾號發表了標題為《醬香茅台火鍋,重磅上新,邀您品鑒!》的推文。在該條推文內置的宣傳海報上,寫有“美酒加火鍋,一口就上頭”的宣傳標語,整體海報樣式也與茅台經典款瓶裝別無一二。
餐館的宣傳海報
文中提到,“金獎牛油火鍋料理,搭配貴州53度飛天茅台,鍋底濃鬱釅烈。每一份大斌府醬香茅台火鍋中,含8ml貴州茅台酒,用餐現場當麵添加,保真保正。”
值得注意的是,在該店微信公眾號上搜索“茅台”兩字,可以發現該店在去年就已經上線過“醬香茅台火鍋”。而該店除了在微信公眾號上發表了推文,也將該款“醬香茅台火鍋”置於某外賣平台“商家招牌”一欄,旁邊注明了“限定上新”“主推”,每一份的價格在128元。
在大眾點評App該店的評論區中,還有網友曾曬出服務員端著貴州茅台的包裝盒向顧客展示。
網友曬圖,服務員端著貴州茅台的包裝盒向顧客展示
為了求證該店是否有茅台授權,記者聯係到該火鍋店門店工作人員,對方表示,自己隻負責運營,不清楚茅台是否進行了授權,具體情況需要聯係總部了解。
記者隨後撥打天眼查App上提供的該店總公司聯係電話,並沒有接通。該火鍋店微信公眾號也隻有各門店的聯係方式。
i茅台官方客服則向記者表示,目前與該火鍋店沒有相關合作。而且如果該店是用茅台酒打廣告,該火鍋店的行為就已經構成了侵權。如果沒有用作廣告的話,就沒有侵權。
客服回應
在評論區,還有網友對於該店茅台真偽、存放安全、是否涉及酒駕等問題存疑。
對此,門店工作人員表明店內的茅台酒都是官方正規渠道購買,每一瓶都是保真保正的。至於茅台酒開封後保存問題,由於自己是訂餐部門,對這方麵不太清楚。
而吃了醬香火鍋後,是否會涉及酒駕呢?工作人員回應稱,肯定是沒有酒駕的情況,因為乙醇在85度左右就揮發了,店內的火鍋湯底燒開都有一百多度,所以可能會將乙醇全部揮發掉。
律師:商家未經“貴州茅台”授權宣傳係構成侵權
在“醬香拿鐵”爆賣的同時,有網友指出,將茅台酒加入咖啡的創意其實並非茅台獨創。早前就有不少咖啡店推出了“自製茅台拿鐵”。
此前,有媒體報道,有茅台工作人員表示如咖啡店擅自在飲品中添加茅台售賣,是侵權行為。“在咖啡中擅自添加茅台售賣是侵權”的話題也引發廣泛熱議。
有網友對此感到疑惑,“按同等的邏輯,我家飯店炒菜加李錦記的醬油、恒順的醋等也算侵權了嗎?”
網友評論
據天眼查App顯示,的確曾有商家因自製“茅台咖啡”被處罰。
其中,無錫市心甜化妝品經營部在未取得商標授權的情況下自製“茅台咖啡”銷售,並在店內設置“專屬特調茅台咖啡53°¥128”等宣傳牌,在抖音、小紅書等軟件上進行宣傳,當事人因無法提供食品經營許可證及茅台公司的相關授權,被無錫市梁溪區市場監督管理局罰沒7萬餘元。
無獨有偶,錫山區東港米闌西餐廳也因在其經營場所吧台貨架和儲物櫃內存有“茅台拿鐵”咖啡杯,外包裝上標有“茅台拿鐵”及圖標,但無法提供相關商標授權,被無錫市錫山區市場監督管理局罰款500元。
那麽,在火鍋中添加茅台酒的行為是否構成侵權呢?若造成侵權,賠付標準是什麽呢?
廣東金橋百信 (長沙)律師事務所高級合夥人嚴章律師接受記者采訪時表示,使用茅台原料製作咖啡不侵權,作為賣點使用商標對外宣傳構成侵權,也就是在該火鍋店宣傳圖上出現貴州茅台標識樣式是侵權的,違反了反不正當競爭法第6條。
在賠付標準上,侵犯商標專用權的賠償數額,按照權利人因被侵權所受到的實際損失確定;實際損失難以確定的,可以按照侵權人因侵權所獲得的利益確定;權利人的損失或者侵權人獲得的利益難以確定的,參照該商標許可使用費的倍數合理確定;對惡意侵犯商標專用權,情節嚴重的,可以在按照上述方法確定數額的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確定賠償數額。
與此同時,賠償數額應當包括權利人為製止侵權行為所支付的合理開支。權利人即茅台方因被侵權所受到的實際損失、侵權人因侵權所獲得的利益、注冊商標許可使用費。
瀟湘晨報實習記者李軒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