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人餘華英犯拐賣兒童罪,被拐判處死刑……”9月19日,女杨妞花年艰难拿到一審判決書的家路第二天,貴州省織金縣官寨鄉,父母法楊妞花跪在母親的伤心誓将绳墳前,泣不成聲。过度她努力將判決結果讀給媽媽聽,人贩“終於有個交代了。被拐”
1995年,女杨妞花年艰难年僅5歲的家路楊妞花被人販子餘華英拐賣到河北邯鄲。26年後,父母法她通過網絡成功找到親人。伤心誓将绳不幸的过度是,最愛的人贩父母早已在她失蹤的幾年內先後撒手人寰,隻剩下兩座長滿雜草的被拐墳塋。
她發誓一定要將人販子繩之以法,如今願望初步達成。回顧被偷走的26年,楊妞花告訴上遊新聞(報料郵箱:cnshangyou@163.com)記者,她不會去抱怨生活的不公,“我隻會恨餘華英,她不應該剝奪我父母的生命,剝奪我姐妹倆的人生。”
她想告訴爸爸媽媽,她回家了,也結婚了,“我跟老公靠著我們自己的努力,也像曾經的你們一樣,把好生活給了孩子。當年沒有機會能完成的事情,我們現在也在完成。”
魂牽夢縈的故鄉
1990年農曆四月初五,楊妞花在貴州畢節織金縣官寨鄉出生。這是一處苗族村落,放眼望去,是綿延不絕的大山。
▲一審宣判結束後第二天,楊妞花跪在母親墳頭痛哭。攝影/上遊新聞記者 李文滔
在楊妞花的記憶中,家鄉是一個陷在群山之中的苗寨,道路彎彎曲曲,“站到家裏的豬圈上可以看到一個集市,還可以看到大山,山上有個山洞,山洞周圍長滿了植物……”
在這裏,楊妞花度過了快樂的5年。零碎的記憶中,父親總是笑盈盈的。有一次她穿著媽媽剛買的白色連衣裙,跟著鄰居家的小夥伴在土坡上玩滑板,“吧唧”一屁股坐在一坨便便上。父親沒有責備她,反而笑嘻嘻地將她拎小雞一樣拎回家。
還有一次深夜,父親回來得很晚,用荷葉包著兩隻雞腿,放在快要睡著的她和姐姐的嘴上,“迷迷糊糊中就聞到了雞腿的香味。”父親少見的一次嚴厲,是她不小心摔落進水塘,父親心急地將她抱回家,一路上不停呼喚她,她醒來看到父親的眼神,“既嚴厲又擔心”。
妞花最喜歡玩媽媽的頭發。那時的她還未斷奶,“媽媽穿著白色的衣服坐在家門口,拿著簸箕篩豆子。那時候沒人跟我玩,都上學去了,我一個人在媽媽旁邊轉來轉去,其實就是想吃奶。”媽媽就是扭頭對她笑著,告訴她不要吃,但她還是圍著母親轉。
某次參加完鄰居的婚宴,她伏在父親的背上搖搖晃晃地回家,“我就記得我爸爸背著我,我一會兒睜睜眼,一會兒又睜睜眼,好像過了一座橋,最後回到了家。他在笑著跟我媽媽講我在婚禮上幹的事情。我當時困得都睜不開眼了,還在那兒聽著他們在講我,然後我就睡著了。”
後來,父親帶著一家人去貴陽務工,在一個叫麥稈衝的地方,附近有菜市場和大馬路。父親在一家紙箱廠工作,母親則做一些力氣活、幫人扛東西。楊妞花記得姐姐還帶她去買過菜,街上有踩著高蹺、戴著銀飾的人在表演。
進城務工的父母憑借勞動掙了些錢。印象中,母親還給她買了一件綠色高領的毛衣,想讓她試穿,結果領口太小頭鑽不進去。剛想睡下的妞花特別煩躁,一直反抗,結果媽媽一直在笑,“說是我的頭太大了。”父親則給姐妹倆買了一雙溜冰鞋。
然而,這段無憂無慮的幸福時光,隨著隔壁一家三口的搬進而逐漸消逝。男的叫龔顯良,女的叫餘華英,兩人都是人販子。通過借碗和送水果,餘華英和妞花父母逐漸熟絡,還經常帶著妞花姐妹出去逛街買吃食。
1995年冬天的一個早晨,餘華英等人趁著妞花父母出門的時候,以帶去買毛衣簽子的理由將妞花拐走,而姐姐桑英因為膽小沒有跟去。臨走時,妞花還不忘跟姐姐說,“你在家等著,我回來給你帶。”
殊不知,這一等,便是26年。
謹小慎微的被拐生活
楊妞花被餘華英帶上了汽車,換了一套破爛的衣裳後又上了火車。直到火車開動的那一刻,她才開始感到害怕,叫嚷著要回去,卻被餘華英一臉凶了回來,“再不聽話就把你從窗戶扔下去。”
火車開出大山、越過江河、穿過平原,最終在1800公裏外的河北邯鄲停下。晨曦微露時分,楊妞花做了一個夢,夢中母親在山坡上呼喚她的名字,“媽媽帶著一堆人在山上喊妞花,妞花,後麵再喊妞妞,妞妞。”這也讓她記住了自己的名字。
▲楊妞花回到貴陽市麥稈衝,也就是她小時候被拐的地方。攝影/上遊新聞記者 李文滔
在“中間人”家住了10多天後,楊妞花以2500元的價格被賣給一戶人家,並取名叫李素燕。養父是聾啞人,奶奶70多歲。
彼時的楊妞花,尚不知道自己被賣,還在心心念念地想要她的毛衣簽子,期望“大伯母”趕緊將她帶回家。在完全陌生的村莊,楊妞花聽不懂大人們說的是啥。鄰居想要拉著看看她,她都會往桌子底下鑽。
這個家隻有三間土坯房,有時還漏雨,養父一家生活非常艱苦。“還記得家裏買了一口鐵鍋,第一次炒菜,還沒有完全洗幹淨那種感覺,有一股生鏽的味道。”楊妞花回憶,此後她每次吃飯聞到鐵鏽,都能回憶起那個晚上。
頭幾年,妞花形容自己跟個小瘋子一樣,天天在村裏麵跑來跑去。過了半年以後,她結識了一堆新朋友,“都是沒媽的孩子,有媽的孩子不跟我一起玩。”到晚上了就回家,“有時候奶奶走到哪兒(就把她)領到哪兒。”
等長大明白事理,楊妞花開始聽懂村裏的一些流言蜚語——說她是買來當童養媳,也就是長大後要嫁給她的養父。這讓她感到害怕,此後夜裏一聽到狗叫或者什麽動靜都會驚醒。但成年後的楊妞花發現,其實養父並沒有這個心思。
楊妞花上完小學六年級後就輟學了。幾年後,楊妞花開始外出打工。第一份工作去了一家做雪糕的小工廠;第二份工作是在超市裏麵搬貨。因為個子小,扛100斤的白糖扛不動,她特別害怕老板不要她,天天開著三輪車一樣拉貨。老板說她像兔子一樣靈活。無論到哪裏工作,她一直跑在最前頭,“主要還是要麵子,害怕別人看不起。”
但回到村莊,楊妞花還是不想回家,經常在大娘(嬸娘)屋裏睡。這是一個好心腸的人,會幫妞花說話,還堅持讓妞花讀書。出門打工的中介費,也是她出的。
支持尋親的婆家人
2009年,楊妞花通過相親,嫁給了現在的丈夫。剛開始,她會擔心自己的出身會被嫌棄,做活也是小心翼翼,特別謹慎,“能多幹活就多幹活,能少說話就少說話,也不敢正眼看人。”
▲小時候的楊妞花(被抱者)一家。圖片來源/受訪者供圖
所幸,婆家人無微不至的照顧,讓楊妞花感到安心。“有時鄰居來叫我下地幫忙做活,我老公就會在家等著這個人來喊我。意思是我家的媳婦我都不舍得讓她去下地,看誰敢給我動一下。”楊妞花回憶,包括公公婆婆還有嬸子叔叔都站在她一邊,這讓她感受到家的溫暖。
2012年,楊妞花生下第一個兒子,懷孕期間她感受到作為父母的不易。她告訴記者,其實有意識到自己是被拐賣的。
那時的楊妞花偶爾會胡思亂想,父母是不是後來又生了孩子,把自己忘了?甚至會想,自己會不會是被父母賣掉的?“但是我一想起爸爸媽媽對我非常好,就非常堅定地相信,他們沒把我賣掉。他們一定會找我。”
▲楊妞花在做直播。攝影/上遊新聞記者 李文滔
她忐忑地將身世、尋親想法告訴丈夫後,未曾想得到全家人的一致支持。於是,她買了一台電腦通過網絡尋親,找誌願者組織幫忙、發布尋親信息;2013年,她又采血入DNA庫,但是一直毫無進展。
2021年4月17日,已是3個孩子母親的楊妞花,在短視頻平台上發尋親信息,還發了一張根據記憶畫的家鄉地圖。視頻裏,她一遍一遍地呼喚著兒時記憶中的親人:“桑英,桑英;阿不代,阿不代(外婆)……”
楊妞花的尋親信息得到了網友們的關注和轉發。2021年5月3日,貴州省織金縣一個楊姓苗族女孩看到了尋親視頻。她從小聽自家長輩說,有個堂姐在1995年走失了。楊妞花的尋親信息,各方麵都和她堂姐很契合。
女孩很快和楊妞花取得聯係。隨後,已經遠嫁江蘇南通的姐姐楊常英(桑英是楊妞花記憶中姐姐的名字)也和楊妞花進行了視頻連線。兩人一起對兒時的記憶以及家庭情況,一一進行了印證。當被拐經曆以及家人的姓名,都得到彼此的認可後,兩人確定:這就是她們彼此尋找了多年的親人。
姐姐告訴楊妞花,當年她丟失後,父母一直在找她,先是在貴陽找了一個月。回家過年後,又繼續尋找,一直都沒有放棄。後來爸爸因悲傷過度,整日借酒澆愁,沒幾年就撒手人寰了。在父親離開的第二年,母親也精神恍惚離世。聽到這樣的消息,楊妞花不禁嚎啕大哭。
在“寶貝回家”誌願者的幫助下,姐妹倆分別采集了血樣。僅五天時間,雙方的DNA就比對成功。2021年5月15日,姐妹倆分別從江蘇南通和河北邯鄲出發,回到位於貴州織金縣官寨鄉大寨村的老家團聚。
人販子一審被判死刑
被拐26年後終於找到了家,但父母已去世20多年,楊妞花做夢也想不到是這樣一個結局。她抱著姐姐泣不成聲,看到父母的墳墓更是悲從中來。
▲被告席上的餘華英。圖片來源/網絡
“父親的墳就一塊很小的土堆,上麵就幾塊石頭。”楊妞花跪倒在墳前放聲大哭,“有一種衝動很想鑽進去,想了這麽多年的爸爸就在下麵。”她發誓,一定要將人販子繩之以法。
2021年5月回貴州認親時,楊妞花就向貴陽警方講述了自己的遭遇。2022年1月,她又將相關材料寄給了警方。2022年6月5日,楊妞花正式到貴陽市公安局報案,請求追捕人販子餘華英。
楊妞花報案的第二天,貴陽警方將此事立為刑事案件偵查。不到一個月,貴陽警方就發現重要線索:一個名叫張芸的女子,曾在2004年從雲南拐賣兩個兒童到河北邯鄲時被抓,被判處有期徒刑8年,經減刑後於2009年刑滿釋放。張芸拐賣兒童的手法,與餘華英拐賣楊妞花的手法一樣,且目的地均是邯鄲。警方調查後確認,張芸就是餘華英。
“民警給了我十幾張照片辨認,我一下就把餘華英認出來了。她是我最恨的人,她的樣子我一輩子也忘不了。”楊妞花說。
2022年6月30日,餘華英涉嫌拐賣兒童罪被公安機關抓獲。2023年6月,貴陽市檢察院依法對餘華英提起公訴。9月18日,貴陽市中級人民法院公開宣判“楊妞花被拐案”,對被告人餘華英以拐賣兒童罪判處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
▲楊妞花和舅舅。攝影/上遊新聞記者 李文滔
法院經審理查明,被告人餘華英於1993年至1996年期間夥同龔某良(已故)為牟取非法利益,在貴州等地流竄,物色合適的孩童進行拐賣,得手後二人將被拐兒童帶至河北省邯鄲市,通過王某付(另處)、楊某蘭(另處)介紹,尋找收買人進行買賣,以此獲利,其間共拐賣兒童11名。法院認為,被告人餘華英為牟取非法利益,多次拐賣兒童,其行為已構成拐賣兒童罪,犯罪情節特別嚴重,社會危害性極大,應予以嚴懲。
宣判結束後,楊妞花在法院門口把判決結果念給了其他尋親父母,“我第一時間就想出來跟大家分享,我想讓所有尋親的家長都能看到希望。”第二天,她又趕回老家,將判決書燒給了九泉之下的父母。
“當我拿著判決書的時候,我特別想對媽媽說:媽,我終於有臉跟你說話了。我回去過很多次,都沒有在墳前說些什麽。”9月19日,楊妞花在接受上遊新聞記者采訪時說,“其實很想安安靜靜地坐在父母墳頭,在那兒待一天,好好給他們說一下,這麽多年來我是怎麽堅持找他們的。雖然遇上種種困難,但是我都沒有放棄。”
“我想告訴他們,當年雖然我跟著餘華英走了,現在不止我回來了,我還把她(餘華英)弄回來了。而且把她送進去,我要讓法律製裁她。我要讓全世界的人見證,壞人就不能幹壞事,(幹了)總有一天他們會得到懲罰,尤其是偷孩子。”楊妞花說。
上遊新聞記者 李文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