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促進新區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卖旧换新支持和引導居民剛性和改善型合理住房需求,江北結合新區目前實際情況,新区新建细则對在新區購買新建商品住房的商品实施購房者進行補助,具體實施細則如下:
補助範圍
自2023年8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間在江北新區直管區範圍內購買新建商品住房並網簽備案的房购房补購房者,在取得不動產證書後,助及政策可申請購房補助。卖旧换新
補助標準
1. 2023年8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間購置新建商品住房的江北,給予合同備案總價1%補助。新区新建细则
2. 2023年8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間在南京市範圍內出售自有住房並在江北新區購買90平方米以上新建商品住房的商品实施,再給予合同備案總價0.5%補助。房购房补
申報流程
補助片區範圍內符合條件的助及政策購房業主可以前往江北新區市民中心(濱江大道292號)窗口申請領取《江北新區新建商品住房購房補助申請表》,填寫並提交相關材料(居民身份證、卖旧换新商品房網簽備案合同、江北完稅憑證、新区新建细则不動產權證書、購房發票、申請人本市銀行借記卡等)。
申請表一式三份,新區財政局、建設與交通局、業主本人各執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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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事項
1. 2023年8月1日前購房合同已經網簽備案的,本細則執行期間撤銷網簽備案又重新簽訂原購房合同或變更原購房合同的,不享受本次購房補助政策。
2. 出售自有住房和購買新建商品住房的,以家庭為單位(同一戶籍且為直係親屬),時間順序不作要求。
3. 自有住房出售時間以完稅發票時間為準,新建商品住房購房時間以網簽係統中的合同生成時間為準。
4. 本辦法自印發之日起執行,新區建設與交通局、財政局、規劃和自然資源局按照部門職責負責解釋。
來源 | 建設與交通局
編輯 | 鄭曉陽
發布 | 徐雅瑩、吳小榮
審核 | 王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