觀點網訊:9月18日,安徽安徽池州市住建局、池州中國人民銀行池州分行、月日池州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起实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池州監管分局聯合發布《關於優化我市個人住房貸款中住房套數認定標準的认贷通知》。
《通知》表示,政策居民家庭(包括借款人、安徽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在申請貸款購買商品住房時,池州家庭成員在購房所在地的月日市、縣名下無成套住房的起实,不論是认贷否已利用貸款購買過住房,銀行業金融機構均按首套住房執行住房信貸政策。政策家庭成員在當地名下成套住房套數,安徽由市、池州縣不動產登記部門或住建部門根據居民家庭申請或授權查詢,月日並出具查詢結果。
《通知》自2023年9月15日起實施,原有政策與本《通知》不一致的,以本《通知》為準。